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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材料审核安排的通知

责任编辑:孟春 发表时间:2020-08-06 来源:

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附件1)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材料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要求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培训可以采用的形式及所需的确认材料详见湘人社函[2020]11号文件有关要求。

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材料审核要求

1.请拟参评2020年度各系列高级职称教师准备五年(2015年-2019年)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2018—2019年)。之前已经获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老师,只需要在原基础上提供额外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如原“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上的时间是2014—2018年,则只需要提供2019年一年的公需科目证明材料。

2.材料清单:

(1)《继续教育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

(2)公需科目登记本

三、其他说明

1.本次继续教育材料审核只针对拟于2020年参评高级职称的教师,申报中级职称不需要提供。

2.本次“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材料审核为公需科目,只需提供公需科目证明材料。专业科目材料审核于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启动后开展。

四、报送时间

继续教育审核登记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上午10:00-下午4:30。请申请人将审核材料纸质版在规定时间内送至一办公楼四楼4005室。如本人不在长沙,或有特殊情况,可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需要寄送材料,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刘琼电话:13647498001,84261382。

长沙学院人事处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