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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学院教职工病退申报的通知

责任编辑:刘泽文 审核:杨桦 发表时间:2020-04-16 来源:人事处

各二级单位: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病退申报须知》,现将办理病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2.年龄要求: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连续工龄满10年,丧失工作能力。

二、提交资料

1.经本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的病退申请报告;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病退医疗鉴定送检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4.近两年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疾病诊断书,相关影像资料(CT、X光片、彩超等)报告单。各类癌症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切片;精神病类的疾病必须提供省级医院精神病专科开具的疾病诊断书。拟申报病退人员须提供以上病历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原件将送往市人社局审核,审核完成后退还本人。

三、初审报送

人事处对申请病退人员的条件及资料进行初审后,报送长沙市人社局审批,并进行医疗鉴定。

四、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病退的教职工于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前将以上相关资料送至第一办公楼人事处4010办公室。

联系人:刘泽文联系电话:84261354或18373110546

附件1: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病退医疗鉴定送检表

附件2: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申报须知

长沙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