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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班的通知

责任编辑:李学勇 发表时间:2017-09-04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函[2016]28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7]13号)文件精神,长沙市今年将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公需科目培训,培训与考试结果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将此作为参加高级、中级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之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2017-2021年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2017-2020年度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未参加2013年-2016年公需科目的可同时报名。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9月17日

地点:长沙学院致远楼学术报告厅。

2013年-2016年公需科目的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方式及安排

自学与面授相结合,集中面授辅导1天。

五、收费标准

经市物价局审定,收费标准为195元/人/科(物价许可证长A-0104,含书籍、培训、考试、证书等费用)。

六、报名方式

1、只接受以部门为单位集中报名。学院由党政秘书、机关由OA信息员统一收齐报名材料及费用,于9月11日前交至一办公楼人事处4005室,同时电子档发送至69967500@qq. com。

2、报名材料如下: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2017年公需科目培训登记表(电子档和纸质档)、培训费用。注:如无继续教育证书,请在报名时交两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部分学院继续教育证书仍寄存在人事处,请在报名之前领走。

联系人:刘琼  电话:8426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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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学院人事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