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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刘琼 审核人:许焰 发表时间:2021-05-11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13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名。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选派对象。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是经省教育厅选拔的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由学校按一定程序选拔确认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高级职务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以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

三、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

我省的省级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已并入教育部的相关总目录(以下简称“总目录”)。总目录可在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下载《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数据表》查看。

四、申报材料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一式一份),导师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一份,同时提供辅证材料一份(包括申报老师代表性的获奖成果、专利、荣誉、专著、论文等支撑材料,专著、论文等只需复印封面、关键页面,SCI、EI论文应提供收录证明。二级学院主要领导对支撑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且签字盖章)。

2.为提高录取率,选派学校应要求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者与接受学校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出具导师签名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后再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赴外省高校访学的申请者还应与接受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联系,需征得同意后方可申报。

请于5月14号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40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9967500@qq.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琼,联系电话:84261382

相关网站:

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http://szpx.hunnu.edu.cn

长沙学院人事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