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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刘琼 责任编辑:许焰 发表时间:2021-08-16 来源:人事处

根据《长沙学院202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长大党〔2021〕7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度分级聘任按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推荐及评审、学校资格审查、评委会评审四个阶段进行,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一、个人申报

1.提交参评材料

申报人员按照《长沙学院2021年度分级聘任材料填报要求》(附件2)填写相关表格(表格样表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并于9月2日—3日将参评材料提交至各二级单位或人事处。提交材料时须携带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核查。

2.注意事项

(1)教师系列副高级五级、六级,中级八级、九级和初级十一级岗位申报人员向二级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其他专技申报人员向人事处提交申报材料。

(2)管理岗位的“双肩挑”、“双身份”人员按专业归口到相应二级学院参评。实验岗位归口教师系列,到所在二级学院参评。教学岗的其他专技系列人员到所在岗位的二级学院按教师系列参评。专职辅导员向学工部(处)申报。

(3)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材料均不作为此次分级聘任的有效材料。资格审查公示开始后不得补充任何形式的参评材料。

二、二级单位推荐及评审

二级单位推荐及评审分以下7个阶段:

1.成立二级单位分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8月16日—29日)

各二级单位组建分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教师系列中级八级、九级,初级十一级分级聘任方案,组建二级单位分级聘任评委会。同时安排1名工作人员作为分级聘任工作联络员(联络员请加QQ群:768721740)。各二级单位分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人事处(附件4)。

2.收取申报材料(9月2日—3日)

参评人员提交参评材料,签订承诺书。

3.资格初审/资格审查(9月6日-10日)

(1)二级单位分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原件与复印件,由2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其中1人为二级单位领导),并加盖公章。

(2)二级单位分级聘任评委会对教师系列副高级五级、六级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及业绩成果进行初审,并形成推荐结果(附件5);同时开展中级八级、九级,初级十一级资格审查。

4.二级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公示(9月13日-9月15日)

副高级五级、六级初审结果和中级八级、九级,初级十一级资格审查结果须在本单位网站及公示栏公示,申报材料须在指定会议室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向学校上报副高级五级、六级参评材料(9月16日)

公示无异议后,向人事处上报副高级五级、六级参评材料、推荐人员名单和推荐意见。

6.开展教师系列中级八级、九级,初级十一级评审工作(9月17日-29日)

7.拟聘任人员公示(10月8日—13日)

公示教师系列中级八级、九级,初级十一级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向人事处报送拟聘任人员名单(附件6)(10月14—15日)。

三、学校资格审查

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9月17日-24日),并确定参加评审人员名单。

四、评委会评审

学校按要求组建评委会,开展副高级五级、六级,其他专技中级八级、九级和初级十一级评审工作(10月8日-15日)。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职称材料要真实、简洁、亮点突出、层次分明、前后一致,所报材料虚假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2.为方便联系,申报人员请加入长沙学院2021年分级聘任QQ群:780112533。联系电话:84261382。

长沙学院人事处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