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2021年12月10日党委会研究决定,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按理工类、文科类两大类分配岗位职数,具体如下: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不超过8个。其中理工类不超过4个,文科类不超过4个。
2.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不超过13个。其中理工类不超过6个,文科类不超过5个,思政课教师(单列)不超过1个,专职辅导员(单列)不超过1个。
3.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职数不超过13个。其中文科类不超过8个,专职辅导员(单列)不超过5个。
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认定职数共2个,用于符合中级职称认定的博士研究生申报中级认定。
理工类包括: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申报人员对应的职称分支专业。
文科类包括:法学院、马栏山新媒体学院(影视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申报人员对应的职称分支专业。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下午5点。
联系电话:84261382
长沙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