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2021年12月10日党委会研究决定,接人才中心委托,我校对非在编聘用人员开展2021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评审职数分配情况如下:
1.使用副高级职数不超过1人。
2.使用中级职数不超过1人。
具体评审办法为:理工类学科评议组、文科类学科评议组各推出1人,再竞争择优评审各等级通过不超过1人。
理工类包括: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申报人员对应的职称分支专业。
文科类包括:法学院、马栏山新媒体学院(影视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申报人员对应的职称分支专业。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下午5点。
联系电话:84261382
长沙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