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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责任编辑:李学勇 发表时间:2017-09-04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人事厅(新进干部)和教育厅《关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1]343号)、《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8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2]69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尽快提高新进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了解和熟悉高校教师岗位的职业特点和要求,掌握高校所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教学原则和技能,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使之成为合格的高校教师。我校决定举办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7年新进的教师(含博士)。

2.2017年以前,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人员。

3.其他需要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总学时为140学时。其中《高等教育学》36学时,《高等教育心理学》32学时,《高等教育法规》15学时,《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8学时,《高学教师教育教学技能》29学时,《加强和改进新形式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谈》10学时。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与分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四、培训时间:

培训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

(一)预报名:

申报人员填写2017岗前培训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电子版至69967500@qq. com。并申请加入QQ群:295367618。

(二)网上报名:

1.参加培训人员(含补考人员)于9月16日前,登陆湖南省高校教师师资培训中心(http://szpx.hunnu.edu.cn/)的"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入口",点击培训报名。

2.请注意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定无误再提交。

3.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或者png格式,20KB以下)。对不符合规格的数码照片建议用图像处理软件另存为符合要求的照片。

(二)现场确认:参加培训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后,9月20日之前到人事处4005进行现场确认, 提交以下材料:

1.长沙学院2017年岗前培训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每人交1张1寸蓝底(标准)免冠照片。

3.教材征订。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统一使用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增教材和省教育厅组织编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版教材。由高师培训中心提供统一教材订购服务。

4.缴费。按湘价函【2013】221号文件规定标准,参加培训的人员缴纳培训费200元,考务费(代收)200元、教材费(代收)234元,合计634元。补考人员的补考费:考务费40元/门,培训费40元/门,合计80元/门。

六、其他规定及要求:

1.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结合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包括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师范教育类毕业在内的全部新任教师均须参加岗前培训与考试。

2.按教育部规定,培训结束后将组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聘用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3.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考生首次考试后必须在三年周期内通过全部五门课程的考试(包括补考),方可获得《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4.各单位领导应对岗前培训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所属人员参加培训。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学员的工作。

5.参加培训的人员应认真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联系人:刘琼  84261382   69967500@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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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学院人事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