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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录选调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胡慧明 发表时间:2012-02-21 来源:长沙市人事局

 

关于做好201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录选调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长办通知[2011]33号)精神,全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调任、选拔、选调、安置各类工作人员,须先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申报使用编制的类别、数量和岗位性质,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核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列编登记手续。为加强市直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的计划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2年起,对市直各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选调人员编制使用计划实行集中审批。此项工作于当年一季度完成。今后,无特殊情况,计划一经审批下达,原则上本年度不再个别审批。
二、市直各事业单位应提前做好计划申报工作,于每年12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的编制使用计划。计划根据本单位编制数和科级领导职数的空缺情况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制定,计划的内容包括使用编制的类别、数量和岗位性质,同时,还应提供编制数、领导职数、实有人数和年内自然减员等情况。招录(聘)选调计划必须控制在编制限额内,选调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还必须控制在领导职数限额内。各单位编制使用计划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统一报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公开招录(聘)选调编制使用计划分两类:第一类是招考录(聘)用计划,包括招录(聘)应届大学毕业生和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其他身份人员;第二类是选调计划,包括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选调科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四、编制使用计划审批下达后,各单位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文件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公开招录(聘)选调手续,并严格按编制使用计划执行。编制使用计划当年有效,年内未组织公开招录(聘)选调工作的,自行作废,下一年度须重新申报审批。
五、为做好201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选调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的审批工作,请各单位据实填写《长沙市直属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申报表及电子文档请于2012年2月29日之前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机构编制处。电子文档报送邮箱:csshiyebianzhi@163. com,电子邮件的标题填写为:XXX单位2012年编制使用计划。
六、2012年度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公务员的计划已经审批完毕,此次不再申报和审批此类人员编制使用计划。
联系人:韩智强         联系电话:88667452

附:长沙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选调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


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