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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程序

责任编辑:李学勇 发表时间:2008-04-01 来源:人事处

 

凡国家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见习期满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所从事专业,经考核合格,可初任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大学本科毕业工作一年后, 初任助理级;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或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的,可减一年,初任中级;博士学位获得者,初任中级;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满二年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可初任副高级,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一、本人申请,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后,连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交人事处;
二、人事处审核证书原件,签署本单位意见;
三、人事处将一式二份的呈报表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