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139号)(见附件1),我校拟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候选人1名。
二、推荐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一式一份,申报人详细事迹材料一份。学校将组织遴选推荐,推荐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推荐结果及个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湘教通[2017]139号文件要求。
四、申报日期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2017年5月2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4003办公室。
联系人:刘琼
联系电话:84261382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139号)
长沙学院人事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