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管理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作风正派,遵守纪律,未受过任何处分;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心健康,有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人数为2人,具体岗位见下表。
| 序号 | 部门 | 岗位及代码 | 专业及方向 | 最低学历/职称 | 招聘计划数 | 其他要求 |
| 1 | 基建处 | 建筑工程管理101 |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电气工程、机电一体化等相关专业 | 本科工程师 | 1 | 1.年龄50周岁以下; |
| 2.五年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验; |
| 3.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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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机电工程学院 | 党政秘书201 | 不限 | 本科 | 1 | 1.年龄30周岁以下; |
| 2.中共党员; |
|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
| 4.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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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 报名
应聘人员以现场报名方式向长沙学院人事处提交下述应聘材料:
(1)《长沙学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相关从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2. 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各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岗位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
3. 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等。
面试分为两个环节,限时20分钟以内。
(1)自我介绍
(2)专家提问
4. 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检验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实施。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从考核成绩达8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 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四、人员管理办法及待遇
1. 人员管理办法
实行非在编合同聘用制管理。
2. 待遇
月工资面议,购买五险。
五、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28日(工作日时间)
2.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 报名地点:长沙学院人事处办公室(校办公楼4003室)
2. 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360
长沙学院人事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