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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6-11-11 00:00:00  浏览: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8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6〕468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39号)、《长沙学院2016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及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参评基本条件及加分细则见《长沙学院2016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规定;申请认定中级职称条件见《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附件10)(上述文件可在人事处网页"职称评聘"-"重要文件"栏目下载)。

2、2016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是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考评、评审。个人申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资格审查材料(附件1)中所有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支撑材料连同原件一并提交);

②评审材料之(三)里的"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一式两份,不需装订;

③综合考评阶段所有涉及加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该项材料在资格审查阶段只需审核,暂不需装订成册。

④《长沙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师德师风考评表》(附件4)、《长沙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育教学考评表》(附件5)、《长沙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业绩考评表》(附件6),每项考评表一式一份。

以上四项材料请分别整理。

(2)综合考评要对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及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分。

综合考评阶段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资格审查阶段已审核盖章过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并按照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业绩成果三类材料装订成册;

②完整原始教案等其他相关材料。

(3)请参评人员务必认真仔细查阅附件中的各项材料,并请认真阅读其中的材料填报和整理要求(材料填报总体要求见附件3)。

3、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请按中级认定(附件7)的要求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认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中级认定花名册》。

4、所有由参评人员填写的表格均需提供电子档,提交纸质材料时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交人事处,邮箱:69967500@qq. com。

5、机关职能处室参评职称人员向申报专业所在系部申报。

6、各申报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填写好各类表格并自行整理好参评材料,按职称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11)完成各阶段工作。

                                                                    人事处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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