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外聘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长沙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长大发[2013]6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上半年各系部外聘教师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部)初审环节
1、各系(部)严格审核拟聘教师的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材料,材料复印件由系(部)领导签字。
2、各系(部)同时对外聘教师进行专业考核和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后填写《长沙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见附件1),审批表由各系(部)签署聘用意见。
3、各系(部)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安排外聘教师在系(部)签署《长沙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一式三份,A3双面打印,见附件2)明确聘期、任务、待遇等事宜。
4、各系(部)同时采集所有外聘教师相关信息,录入《2016上半年长沙学院外聘教师信息采集模板》(见附件3)。
5、在聘任资格方面若有特殊情况,由系(部)向教务处、人事处提交书面情况报告。
系(部)初审时间安排在开学前两周(3月4号之前)。系(部)初审环节结束后,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上交拟聘教师审核材料复印件、签署后的《长沙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长沙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一式三份)。《信息采集模板》只需发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办公系统OA人事处刘琼邮箱。
二、人事处、教务处复审环节
人事处、教务处根据各系(部)上交的相关材料,严格审查外聘教师相关条件及要求。审查合格后统一签署《长沙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协议书集中返回系(部),由外聘教师到系(部)自行领取。
材料统一上交时间:3月7-3月9日下午五点前。
地点:第一办公楼人事处4003室。
联系人:刘琼 电话:84261360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人事处 教务处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