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并提交辞职报告(需本人签字)。
2.申请人将辞职报告交本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3.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后,将辞职报告交人事处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并将辞职报告交人事处人事科。
4.人事处审议后报学校审议。
5.人事处将学校审议结果通知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及本人。
6.申请人来人事科领取《长沙学院教职工离校通知单》到各相关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7.申请人将《长沙学院教职工离校通知单》盖完章后交还到人事科完成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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