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3〕83号)(见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432号)(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及职称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参评基本条件见《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发〔2013〕5号)中的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各级各类职称见《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文件见人事处网页“职称评聘”栏目)。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按各系列申报要求实施。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等要求请查阅人事处网页“职称评聘”栏目相关文件。
2、我校201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可申报分支专业及职数使用情况已经学校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核准,请各部门信息员查阅OA办公系统“综合办公”的公告通知栏并下载后通知本部门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及认定不受职数及专业的限制。
3、2013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或认定的时间为2013年10月23日至27日。由于时间紧迫,职称申报材料将分阶段提交,具体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3。申报所用表格及填写要求、所需材料及整理要求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相关材料及要求》(见附件4)。请参评人员务必认真仔细查阅附件4中的各项材料,并请认真阅读其中的《申报评审、认定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要求》(其他系列职称申报参照此材料要求)后填写相关表格并整理申报材料。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及评审材料连同原件一并提交。
4、2013年度职称评审仍沿用《长沙学院2012年度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工作方案》(长大发[2013]3号文件,OA系统可查询)执行。其中校内综合考评要对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及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分,请参评人员对照《工作方案》中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及科研成果业绩考评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认真填写《长沙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师德师风考评表》(附件5)、《长沙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育教学考评表》(附件6)、《长沙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业绩考评表》(附件7),连同参评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要求提交。
5、所有由参评人员填写的表格均需提供电子档,提交纸质材料时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交人事处。
6、各系部行政秘书将参评人员基本情况填写汇总表后于10月24日前报电子档到人事处胡卉明老师OA邮箱。汇总表见附件8。机关职能处室参评职称人员向申报专业所在系部申报。
7、各申报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填写好各类表格并自行整理好参评材料,按时完成职称申报工作。
附件:
1、《关于做好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3〕83号)
2、《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432号)
3、提交长沙学院2013年度职称申报材料的时间要求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相关材料及要求
5、长沙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师德师风考评表
6、长沙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育教学考评表
7、长沙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业绩考评表
8、长沙学院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点击此链接下载全部附件压缩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