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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职称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李权  时间:2013-05-10 00:00:00  浏览:

各区、县(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和省直在长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职改字[2012]9号)文件精神,我市职称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各申报单位都能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要求,规范申报,但其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更好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市职称工作体系建设,完善制度,规范流程,现就我市职称申报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原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1月1日起,凡申报评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获得2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聘高级(含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可顶替一个科目)。

    二、严格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要求。根据原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0] 143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职改字[2012]9号)文件精神,所有申报参评人员在任职期内,每年必须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由所在单位记入我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

    请各区、县(市)和各单位按照上述文件精神,严格要求,抓紧落实,接受申报的部门要认真做好审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统一性。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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