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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胡慧明  时间:2011-05-03 00:00:00  浏览:

校内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1193号)转发给各部门,请各系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于56日前各推荐1名候选人(行政兼课人员由相关系部推荐)并填写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审批表》,学校将从中推荐1人到省教育厅参加评审(全省共推荐2位候选人报送到教育部参加评审,教育部最终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各部门推荐人选填写好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审批表》于56日下班前报学校人事处4003室胡卉明老师。

 

附件1:《转发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1]193号)

附件2: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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