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就相关招聘职位资格审查依次替补对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替补对象名单
资格审查替补对象名单见附表。
二、替补对象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6月5日(星期一)下午2:30至5: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长沙学院一办公楼4003室
四、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
(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学生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3.职称证书
4.岗位"其他要求"所提及的相关材料,如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ATTI口译二级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临床内科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等。
5.应聘人员的个人简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提交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实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特此公告。
长沙学院人事处
2017年6月5日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