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基金会、湖南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238号)文件精神,我校拟推荐1名教师参加“湖南省优秀教师”评选,具体参评范围、评选条件见附件。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此次推荐人选要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各系部可推选候选人(双肩挑人员参加系部的推选)1名,请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选,务必把本单位最优秀的教师推选出来。推选材料请于6月20 日前报送至人事处4003室。
附件:《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人事处
2012-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