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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关于开展首次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13 来源:长沙学院

各部门:

《<长沙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实施细则》经长沙学院二届四次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从20111215日起全校开展首次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学习《长沙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及四个《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上级人事部门有关岗位设置的文件见学校人事处网页。

二、各教学系(部、院)要根据《实施细则》成立本部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本部门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职务的教师代表以及在本部门任职的学校教代会代表组成,根据部门规模,委员会由5-9人单数组成。

三、各教学系(部、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负责参照《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部门中级和初级职务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并向人事处备案,组织遴选本部门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拟聘人选,并按照《实施细则》中副高职务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推荐五级、六级岗位人选。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各等级职数由人事处另行下达到各教学系(部、院)。

四、学校另行成立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遴选中级和初级岗位拟聘人选,并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推荐五级、六级岗位人选。

五、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根据自己的条件填写《长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评审表》。竞聘专业技术五、六、八、九级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支撑材料,材料包括《长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评审表》中所列教学科研及其他成果的原件或单位盖章的复印件。申报竞聘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所提交的支撑材料由各系部院于1221日下午500前之前统一提交人事处,八、九级岗位的支撑材料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并留存备查。支撑材料在本次岗位聘用工作结束后由各工作组负责退还本人。

六、在党政管理岗位工作且执行专技系列工资的教师系列专技人员竞聘同层级职务的高等级岗位,即副教授竞聘五、六级岗位;讲师竞聘八、九级岗位;助教竞聘十一级岗位,须向专业和课程所在系部提出竞聘申请,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七、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应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各等级岗位拟聘人选,遴选结果在本部门内公示,并于1223日下午500前将本部门聘用情况交人事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在1227日之前组织遴选副高五、六级岗位拟聘人选。

八、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涉及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工会负责通知所有200671日以后退休的副高、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向自己退休前的工作部门提出竞聘申请,正高专技人员各等级的遴选另行通知。

    九、岗位申报表在人事处资料下载栏下载,填写的申报表需打印,确保字迹清晰、规格一致。各单位意见签署完整,盖章处加盖公章。

             《长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