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和原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0]143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每年参加1-2门由人事部门组织的公需科目培训,参加职称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必须有近5年的公需科目培训登记记录。中级必须有近4年的公需科目培训登记记录。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1]28号)的要求,今年将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及《知识产权战略与心理健康调适》2个公需科目培训,培训与考试结果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将此作为2011年—2015年参加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之一。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将于2011年12月17日来我校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2011年度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训内容:突发事件概述、突发事件的预警与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理等。调查研究能力培训内容:调查研究能力标准体系、调查研究各种调查法、调查研究报告的撰写等。
2、《知识产权战略与心理健康调适》
知识产权战略培训内容:知识产权概论、国内外知识战略、WTO框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专利权的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运用、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策略等。心理健康调适培训:心理健康、专业技术常见的心理问题及其成因、如何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心理调适能力、如何塑造专业技术人员的健康人格、如何远离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等。
三、培训地点
学校办公楼一楼T4教室。
四、培训时间及安排
2011年12月17日全天。
上午9:00-11:00 科目一《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下午13:00-15:00科目二《知识产权战略与心理健康调适》
五、收费标准
经市物价局审定,收费标准为195元/人/科(含书费、考试费)
六、报名地点
办公楼4003室人事处综合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交1寸彩色照片1张或带本人继续教育证书。
2、2009年-2010年已经参加《知识产权战略与心理健康调适》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不需要参加该科目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