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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0-11-27 来源:人事处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文件精神,凡从正规全日制院校获得硕士学位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一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均可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于1124日前填写好《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认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可在校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将个人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到人事处胡慧明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