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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沙学院2022年度校聘教授、 校聘副教授申报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付方彦 审核人:许焰 发表时间:2022-12-07 来源:人事处

各单位: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中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根据《长沙学院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长大发〔2022〕48号)文件精神,现面向我校硕士学位建设点单位开展2022年度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写《长沙学院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岗位申请书》,连同相关业绩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于12月9日前报学院进行审查。

2.学院审查、推荐。各学院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严格把关,根据申报条件和实际情况填写学院评议意见,并对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材料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长盛楼3019人事处。

3.职能部门审核。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学院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核实,于12月16日形成资格初审意见。

4.专家评审。由人事处、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评审,于12月20日前择优确定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建议人选。

5.学校审定。专家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6.学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人选颁发聘书。

二、材料要求

1.《长沙学院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岗位申请书》(附件1)A3双面打印1式2份。

2.《长沙学院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A3单面打印1份。

3.岗位申请书内填写的本人工作成果业绩相关材料复印件1册。所有复印件须由本学院2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其中1人为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档,以部门为单位于12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2436302092@qq.com。

联系人:付方彦 联系电话:84261382

人事处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