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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付方彦 审核人:许焰 发表时间:2023-01-03 来源:人事处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寒假教师研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月28日。

二、研修内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师德典型引领、教师关爱课堂、教师直播教学安全、提升综合育人能力。

三、研修方式: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学习证书,可计入2023年度教师培训学时。

如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操作问题,可通过专题页面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积极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广泛动员,鼓励引导全体教师参与寒假研修工作。

2.做好支持服务。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积极发掘并报送相关典型案例,推动经验交流,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

3.做好宣传总结。各单位请于2023年3月1日将暑期教师研修参训情况表(附件2)、学时证书电子档压缩包发送至邮箱2436302092@qq.com。联系人:付方彦,电话:0731-84261382。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