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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付方彦 审核人:蒋晓东 发表时间:2023-02-28 来源:人事处

各单位:

2023年度分级聘任按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推荐及评审、学校资格审查及评审三个阶段进行,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一、个人申报

1.提交参评材料

申报人员按照《长沙学院2023年度分级聘任材料填报要求》(附件2)填写相关表格(表格样表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并于3月3日将参评材料提交至各二级单位或人事处。提交材料时须携带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核查。

2.注意事项

(1)教师系列副高级五级、六级,中级八级、九级和初级十一级岗位申报人员向二级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其他专技系列申报人员向人事处提交申报材料。

(2)管理岗位的“双肩挑”、“双身份”人员按专业归口到相应二级学院参评。实验岗位归口教师系列,到所在二级学院参评。教学岗的其他专技系列人员到所在岗位的二级学院按教师系列参评。专职辅导员向学生工作处申报。

(3)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材料均不作为此次分级聘任的有效材料。

二、二级单位推荐及评审

二级单位推荐及评审分以下6个阶段:

1.成立二级单位分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2月28日)

各二级单位组建分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教师系列中级八级、九级,初级十一级分级聘任方案,组建二级单位分级聘任评委会,并安排1名工作人员作为分级聘任工作联络员(联络员请加QQ群:768721740)。各二级单位分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表(附件4)及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人事处。

2.个人申报(3月3日)

参评人员提交参评材料,签订承诺书(附件5)。

3.资格初审(3月4日-7日)

二级单位分级聘任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审核原件,由2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其中1人为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名,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确定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附件6)。

4.二级单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参评材料公示(3月8日-3月10日)。

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及公示栏公示,申报材料须指定会议室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不得补充任何形式的参评材料。

二级单位分级聘任评委会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后,向人事处上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副高级五级、六级申报人员参评材料(3月10日)。

5.根据实施方案开展教师系列八级、九级,初级十一级岗位的初评工作,确定拟通过人员名单并形成推荐顺序(3月11日-12日)

6.评审结果公示(3月13日—17日)

二级单位分级聘任评委会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向人事处报送拟通过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7)。

三、学校资格审查及评审

学校资格审查及评审分以下3个阶段:

1.资格初审(3月4日-7日)

人事处对其他专技系列申报人员进行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审查,审核原件,由2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其中1人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在复印件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并加盖所在部门公章。确定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后,在学校公示初审结果及参评材料,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不得补充任何形式的参评材料(3月8日-10日)。

2.资格复审(3月13-14日)

学校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实施方案对副高级及以下人员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及空余岗位职数在学校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3月15-17日)。

3.评委会评审(3月18日-19日)

学校按要求组建评委会,开展副高级及以下人员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3月20日-24日)。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职称材料要真实、简洁、亮点突出、层次分明、前后一致,所报材料虚假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2.为方便联系,申报人员请加入长沙学院2023年分级聘任QQ群:682077428。联系电话:84261382。

长沙学院人事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