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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付方彦 审核人:蒋晓东 发表时间:2023-09-05 来源:人事处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28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2年9月以来新入职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往年未通过考试需要补考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线上课程培训。包括《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五门课程。线上课程培训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线下校本培训。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线上课程培训与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5日-9月10日,报名系统将于9月10日24时关闭,关闭后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申请人登录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hunnu.edu.cn/)报名注册。报名程序:找到岗前培训报名入口→实名认证→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报名信息→人事处初审→报送学员名册至省高师培训中心。

2.申请人加入长沙学院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群(QQ:907523594),并填报《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名册》。

(三)缴费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13〕221号)执行,申请人须缴纳培训费200元,考务费200元,教材费209元,合计609元。补考人员须缴纳培训费40元/门,考务费40元/门,合计80元/门。费用由学校代收,交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结算,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推荐使用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最新出版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

四、考试组织与实施

1.修满规定的136个课时培训任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岗前培训考试。

2.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课程考试,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为闭卷考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为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一天,初步定在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第二阶段为综合考核。考核科目为《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依据申请人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课程培训信息、跟岗实习听课笔记与15分钟微型课程教学视频、该视频课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等材料综合考核,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五、其他规定及要求

1.新入职但已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需参加此次线上课程培训。

2.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培训结束后将组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聘用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3.参考教师须在首次报名考试后三年内通过全部五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取《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三年内未拿到合格证书的,需重新参加新一轮的岗前培训与考试。

4.《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合格证书落款日期算起),持证人需在合格证书有效期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2021年及以前获取《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持证人可在2023年前完成高校教师资格认定,2024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考试。

5.各单位应对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所属人员参加培训,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学员的工作。

6.参培人员应认真学习,不得无故缺席。诚信参考,严禁舞弊。

联系人:付方彦84261382,邮箱:2436302092@qq.com。

人事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