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芙蓉计划芙蓉学者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
我校特聘教授及青年学者可各推荐1名本校候选人。
来自境外或省外的特聘教授、青年学者人选不限推荐名额(含2021年10月以后从境外或省外引进的人才)。讲座教授实行不限额推荐。
二、岗位设置与人选条件
1.“芙蓉学者奖励计划”招聘岗位由学校根据需要和条件合理设置。各单位要优先考虑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需求,重点着眼于我省和学校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及产教融合基地和一流学科、一流本科教育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科学设置“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和讲座教授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聘期内应突破的重点领域和教学科研任务。
2.芙蓉学者推荐人选须符合《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和教育厅通知文件的相关条件要求。
三、遴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设置招聘岗位,择优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并报送人事处。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2.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或其授权的学术组织对本校应聘人选进行学术水平评价,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并按照相应程序和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
3.学校审定拟推荐人选。并与推荐人选协商拟定聘期目标任务及配套措施。
4.人事处向省教育厅报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岗位设置申请表格、岗位候选人推荐表格等相关材料。
四、推荐材料
1.候选人推荐报告1份。由推荐单位党总支出具对所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以及引进人才的相关评估情况的书面意见,并加盖党总支公章。
2.芙蓉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汇总表各1份。
3.候选人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通知文件附件2。
4.从国内其他单位招聘芙蓉学者候选人的,需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纸质1份)。
5.各推荐部门应对芙蓉学者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五、材料报送
1.推荐人选材料请于9月18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人事处3022办公室,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436302092@qq.com。
2.学校按照文件规定程序推荐的芙蓉学者候选人均需于9月23日至10月7日进行电子材料填报,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另行通知进行系统填报。
联系人:付方彦
联系电话:0731-84261382
长沙学院人事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