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聘信息 >> 正文

2018年长沙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依次替补对象公告

责任编辑:李学勇 发表时间:2018-06-11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根据《长沙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就相关招聘职位资格审查依次替补对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替补对象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应聘部门

岗位代码

应聘岗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1

张汉聪

学生工作部(处)

1602

学生管理(男学生辅导员)

201816020126

53.4

2

胡凯佳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401

党政管理

201824010801

71

3

刘海艳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401

党政管理

201824010915

71

4

毛一岚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401

党政管理

201824011020

71

5

卿佩瑶

公共外语教学部

1302

教学科研

201813020711

42

6

何昱坤

体育教学部

1402

教学科研

201814020715

13

二、替补对象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1: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长沙学院一办公楼4003室

四、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

(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学生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3.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验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验证并在线打印)。

4.职称证书

5.应聘人员的个人简历

6.岗位“其他要求”所提及的相关材料,如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党费证或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高水平运动员证明材料、CATTI口译二级证书、计算机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等招聘简章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提交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实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特此公告。

长沙学院人事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