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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沙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依次替补对象公告

责任编辑:南晓鹏 责任编辑:李学勇 发表时间:2019-06-11 来源:人事处

根据《长沙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就相关招聘职位资格审查依次替补对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替补对象名单

序号

姓名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准考证号

公共知识

专业知识

总分

排名

备注

1

魏志勇

1402

1402-男辅导员(理工类)

201914020108

58.2

50

54.10

11


2

王润霖

1403

1403-男辅导员(人文社科类)

201914030224

68.1

57

62.55

11


3

彭博

1403

1403-男辅导员(人文社科类)

201914030128

73.9

51

62.45

12

放弃递补

4

肖鹏展

1403

1403-男辅导员(人文社科类)

201914030206

70.1

54

62.05

13


5

丁子旋

1403

1403-男辅导员(人文社科类)

201914030219

67.3

56

61.65

14


6

廖蕃

1403

1403-男辅导员(人文社科类)

201914030234

57.1

66

61.55

15

放弃递补

7

刘慜

1403

1403-男辅导员(人文社科类)

201914030302

66.1

56.5

61.30

16


8

袁帅

1403

1403-男辅导员(人文社科类)

201914030207

68

54

61.00

17


9

李宗幸

1801

1801-党政管理(理工类)

201918011728

72.3


72.3

11


10

张咪

1802

1802-党政管理(人文社科类)

201918023431

74.5


74.5

11


11

涂雅洁

909

909-实验技术

201909092629


41

41

4


12

曾德天

1901

1901-其他专业技术(信息管理)

201919011432


31

31

7


13

冯英

1901

1901-其他专业技术(信息管理)

201919011435


30.5

30.5

8


14

曾悦

603

603-教学科研

201906031809


62

62

4


15

张月朦

604

604-教学科研

201906041727


64

64

4


二、替补对象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6月12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长沙学院一办公楼4003室

四、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简章要求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查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整理。

1.身份证

2.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

(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学生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3.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验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验证并在线打印)。

4.应聘人员的个人简历

5.岗位“其他要求”所提及的相关材料,如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党费证或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国家二级运动员证、医师资格证等简章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其他事项

1.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请提前联系办理请假备案手续,未请假且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提交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辅导员岗位、党政管理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总数1:5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总数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均可参加资格审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参加考核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或1:5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在长沙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3.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尤其是各岗位明确的学科分类、学科名称、专业或研究方向),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提交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实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特此公告。

长沙学院人事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