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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5-11-20 来源: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8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5〕448号)、长沙学院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及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参评基本条件及加分细则见《长沙学院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规定;申请认定中级职称条件见《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上述文件见人事处网页"职称评聘"栏目)。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等要求请查阅人事处网页"职称评聘"栏目相关文件。

3、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或认定的工作安排时间见附件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相关表格及填写要求见附件2。评审材料装订建议按"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材料之一(师德师风)"、"评审材料之二(教育教学)"、"评审材料之三(科研成果及业绩)"四类分别进行装订,不属装订的材料亦按四类分别放入相应送审材料袋内。分类装订材料清单见附件3。其他评审材料目录及相关表格、填写要求见附件4。

请参评人员务必认真仔细查阅附件中的各项材料,并请认真阅读其中的材料填报和整理要求。

4、参评对象申报材料整理装袋、封面及公示表的填写等须按有关要求做到规范、完整、准确、清晰。评审档案袋请控制在2-3个。

5、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是资格审查、综合考评、评审。参评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交附件2中所有表格,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连同原件一并提交。综合考评要对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及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分,请参评人员对照《工作方案》中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及科研成果业绩考评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并认真填写《长沙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师德师风考评表》(附件5)、《长沙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育教学考评表》(附件6)、《长沙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业绩考评表》(附件7),连同参评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要求提交。

6、所有由参评人员填写的表格均需提供电子档,提交纸质材料时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交人事处。

7、机关职能处室参评职称人员向申报专业所在系部申报。

8、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请按要求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认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8),并于12月7-11日集中递交认定材料。

9、各申报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填写好各类表格并自行整理好参评材料,按职称工作时间安排完成各阶段工作。

       附件下载

                                                                             人事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