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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2015年下半年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5-09-24 来源:

为加强我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遵守纪律,未受过任何处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心健康,有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具体岗位见下表。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序号

部门

岗位及代码

需求专业

最低学历学位/职称

招聘计划数

研究方向

其他要求

1

党政办公室

阳光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信息员101

不限

硕士研究生

1

不限

1.熟悉电脑办公软件office等的使用;

2.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

2

保卫处

监控管理201

公安、计算机

硕士研究生

1

刑侦、信息处理

1.男性,身体健壮,政治可靠,责任意识强;

2.能胜任夜间(24小时)值班工作。

3

后勤处

临床医生301

临床医学(内科学)

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主治医师职称

1

传染病、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研究方向优先

同时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

4

中文与影视传播系

行政秘书401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

硕士研究生

1

写作、新闻

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

经济与管理系

教学秘书501

人文社科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

1

爱岗敬业,工作认真,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合计

5

1、报名

应聘人员以现场报名方式向长沙学院人事处提交下述应聘材料:

(1)《长沙学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2、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各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岗位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等。

面试分为两个环节,限时20分钟以内。

(1)自我介绍

(2)专家提问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检验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实施。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从考核成绩达8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5、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四、人员管理办法及待遇

1、人员管理办法

实行非在编合同聘用制管理。

2、待遇

月工资面议,购买五险。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长沙学院人事处办公室(校办公楼4003室)

2、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360

        附件下载

                                                                              长沙学院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