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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2015年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5-06-08 来源:

为加强我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遵守纪律,未受过任何处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心健康,有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具体岗位见下表。

序号

部门

岗位及代码

需求专业

最低学历/学位

招聘计划数

其他要求

1

保卫处

监控中心101

计算机类

硕士研究生

1

男性

治安管理102

公安学类、体育类

硕士研究生

1

男性

2

卫生科

临床医生201

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

1

有医师执业资格证(含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同等条件下传染病、呼吸系统病、心血管系统病研究方向优先

(内科学)

3

生物与环境工程系

实验室301

应用化学

硕士研究生

1

研究方向为环境光催化应用技术;能熟练操作XRD等仪器;男性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直接送达方式向长沙学院人事处提交下述应聘材料:
(1)《长沙学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2、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各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岗位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等。
面试分为两个环节,限时20分钟以内。
(1)自我介绍
(2)专家提问(实验人员还需面试考核实验操作技能)。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检验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实施。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从考核成绩达8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5、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四、人员管理办法及待遇
1、人员管理办法
实行非在编合同聘用制管理。
2、待遇
月工资面议,购买五险。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长沙学院人事处办公室(校办公楼4003室)
2、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360
附件请点击下载                          

                                长沙学院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