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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2012年非在编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8-25 来源:人事处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专职辅导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遵守纪律,未受过任何处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61后出生);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和表达能力;

4、热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勤奋踏实,甘于奉献,开拓创新,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强。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直接送达方式向长沙学院人事处提交下述应聘材料:

1《长沙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见附件);

2)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2、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岗位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学生工作能力;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仪表举止等。

面试分为三个环节,限时20分钟以内。

1)自我介绍

2)试教。试教采取说课的形式,说课课题在领取准考证时告知应聘人员。

3)专家提问。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检验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实施。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从考核成绩达8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5、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四、人员管理办法及待遇

1、人员管理办法

实行非在编合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时间为1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

2、待遇

月工资2500-2700元,购买五险。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1282731

2、面试时间:201292号。

六、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长沙学院人事处办公室(校办公楼4003室)

2、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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