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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李学勇 发表时间:2013-11-12 来源:人事处

 

    师德师风建设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激励全体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根据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树立教师的职业理想、增强教师的无私奉献意识为重点,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力行师德师风规范,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不断开创师德师风建设新局面,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师德师风培育机制,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通过一系列持续不断、富有成效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使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一批爱生乐教、教书育人的典型,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队伍;通过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并以此为引领,带动严谨教风、促进笃学学风、树立优良校风,使学校办学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接触实际,了解国情;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热爱教育事业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重要前提,教师要坚持不懈地进行职业理想的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工作中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建立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和谐师生关系;大力提倡教师团结合作、协力攻关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要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树立严谨求实的治学风范;教师要做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
(三)丰富教师的心理健康知识
二十一世纪需要的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应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要把学生塑造成为有着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的优秀人才,教师自身必须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在施教过程中才能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疏导学生的心理疾患,培养学生与周围环境和谐相处的能力,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制度建设、检查评估和组织落实;研讨师德师风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学校领导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督促检查,经常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倾听教师意见,了解教师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2.各系(部)成立由党政领导和教授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将师德师风建设与日常的教学、科研、常规管理及学科建设与学术梯队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
(二)多渠道开展师德师风的宣传教育活动
1.营造和完善师德师风培育机制。在新招聘教师的岗前培训中,把教师职业道德培训置于突出位置,增加比重,创新方式,确保新教师师德师风培训效果;在青年教师导师制中,改变重教学科研指导,轻师德师风培养的状况,把师德师风培养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贯穿于整个培养期间,发挥老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传帮带作用,把青年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或出现的问题,同导师的指导责任直接联系起来;学生工作部(处)要建立对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者的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制度。
2.强化师德师风先进典型的感染示范作用。每两年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学生工作部(处)等部门,组织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由校工会会同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部门进行一次学校“育人标兵”评选表彰活动。
3.每年9月定为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月,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络、宣传栏、校园广播、督导简报等校园媒体,举办师德师风论坛或专栏,促进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宣传师德师风先进代表,营造出全校共同关心、支持、监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舆论氛围。
4.每年9月教师节期间举办一次优秀教师典型事迹报告会或教书育人经验交流会,大力弘扬教师的高尚师德,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
(三)建立完善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
1.制定详细、奖罚分明、操作性强的师德师风考评制度,体现正确导向,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教学质量评估、进修培训和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把师德师风评定作为重要内容和依据,把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状况、教学态度、育人效果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师德师风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教育、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严厉查处以教谋私、不认真施教、发生教学差错和事故等行为;对有严重丧失师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通过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激励机制,使爱岗敬业、力学笃行、为人师表成为每一位教师的自觉追求。
2.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调离教师岗位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处分,其失德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撤消教师资格和教师职务并予以解聘;情节特别严重,以至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2)受到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3)侮辱、体罚学生或猥亵学生者;
(4)捏造事实,诬告诽谤或利用网络造谣传谣,使他人或组织在声誉蒙受损失者;
(5)无故旷教或无故拒绝分配的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者
(6)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违反学术道德,侵占他人劳动成果者;
(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教学事故者;
(8)以教谋私,查证属实者。
(四)创建师德师风建设的和谐发展环境
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在师德建设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讲究实际效果,使师德师风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各系(部)要强化教师的团队意识,增强教师的集体荣誉感,营造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沟通协调、和谐发展的人际关系,形成群策群力、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不断改善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将重点放在对教师的培养、引导和塑造上,为教师教书育人、学术科研创造和谐竞争、激励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千方百计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尊重教师人格荣誉,关注教师的情感和利益需求,重视教师个人价值的实现。

中共长沙学院委员会
长沙学院
2013年11月12日

  附: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