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进修培训的管理,根据《长沙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长大发〔2013〕65号)和《长沙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实施办法》(长大发〔2013〕69号)的有关规定,各单位须统筹安排好2015年度教师的各类进修培训工作,认真制定本单位教师的进修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长沙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长大发〔2013〕65号)和《长沙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实施办法》(长大发〔2013〕69号)文件精神(文件可在学校OA系统和人事处网页上查询),支持本部门教职员工积极申报各类在职进修和培训。
二、结合本单位现有师资队伍的结构(学历、职称、年龄等)情况,在保证教学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本单位2015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填报《长沙学院2015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表》(见附件1),学校将对各部门申报的培训计划统一研究,统筹安排。
此次进修培训计划的申报作为下一年度学校安排教师进修培训的依据,未列入培养培训计划的,学校将不予支持。
三、此次申报2015年进修培训计划的同时,请各单位对2014年度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培训情况进行统计,并填报《长沙学院2014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修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四、根据《长沙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各系部要积极安排教师到与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进修培训,本年度还有到企事业单位培训计划或培训要求的,也请与2015年度的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同时申报,学校将按《长沙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实施办法》予以支持。
五、上述两份表格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10月30日前报送到人事处4010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人事处刘琼老师OA邮箱。
附件1 附件2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10月11日